兰州科技创新园二期东区建设项目造价咨询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发布时间: 2021-09-07

兰州科技创新园二期东区建设项目造价咨询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就兰州科技创新园二期东区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以竞争性磋商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贵单位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兰州科技创新园二期东区建设项目造价咨询

2.项目编号:兰轨交招竞[2021]20号

3.项目概况:兰州科技创新园二期东区建设项目位于兰州市城关区东岗片区,北临东岗立交桥,南临轨道交通东岗车辆段、东临S696规划路。总建筑面积约24.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0.1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包括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住宅、商业、幼儿园等。项目投资约10.5亿元。

4.采购范围:兰州科技创新园二期东区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全过程造价咨询(含结算)。

5.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决算审计完成之日止,其中: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期限为2021年9月20日至2021年10月10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期限为2021年9月20日至2021年10月15日。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兰州科技创新园二期东区建设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幼儿园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不含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兰州科技创新园二期东区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含结算);

二标段:兰州科技创新园二期东区建设项目住宅、商业、室外工程、外电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不含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

三标段:兰州科技创新园二期东区建设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不含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

备注:(1)供应商可报名一个或多个标段,但最多只允许成交一个标段,须按照所报标段分别递交响应文件。

(2)如果供应商在本项目的两个标段或三个标段中均排名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则供应商只能按照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的顺序成交。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三个标段资格要求一致):

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开展造价咨询服务所需的资金、人员、技术等方面的能力;

2.供应商近5年内(2016 年 7 月 1 日至今)应至少完成一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房建工程的造价咨询项目(单个造价咨询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5万平米),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不能体现的,需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3.供应商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并注册在供应商本单位,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5年及以上(以项目负责人简历表为准),近5年内(2016年7月1日至今)应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指房建工程的造价咨询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项目负责人的,需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4.供应商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注册在供应商本单位,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0年及以上造价专业工作(以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为准),且担任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的技术负责人,类似项目指房建工程的造价咨询项目(必须含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不能体现技术负责人的,需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5.项目组成员要求:项目组专业负责人及其他人员不得少于10人;其中专业负责人至少有房屋建筑1人、机电安装1人、装修1人、市政1人,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以专业人员简历表为准);项目组其他人员专业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机电安装、园林绿化、市政等,其中房屋建筑专业不少于3人,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以人员简历表为准),拟派本项目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项目所有人员均提供(2021年4月至2021年6月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审核期间,咨询单位须各派不少于5名项目组人员在采购人指定的场所驻场办公,其中技术负责人必须驻场办公,以上涉及的专业,每专业至少拟派一名项目组人员驻场办公。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期间,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拟派项目人员在采购人指定的场所驻场办公,技术负责人须常驻办公,房屋建筑、机电安装专业分别至少有1人驻场办公,其他专业人员及数量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6.供应商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良好的社会信誉,须提供2018年-2020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供应商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磋商小组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8.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

获取时间:2021年9月7日18时00分至2021年9月14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将确认参加磋商的回执(须加盖公司印章的扫描件)发至采购人邮箱(592635253@qq.com),格式自拟,需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回执的供应商视为未响应,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回执原件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9月18日09时30分前递交到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综合维修楼13楼1309会议室,对迟于响应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开启时间:2021年9月18日09时30分

竞争性磋商地点: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综合维修楼13楼1309会议室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 购 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55号

联 系 人:赵尔睿

联系电话:8629999转12318

日  期: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