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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轨道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1-01-08 19: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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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上午,市轨道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监事,子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监事及公司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了《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经营层2020年度工作报告》《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规则》《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分工方案》等内容。

会议要求,公司监事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结合轨道交通行业特点和公司管理实际,创新监事会工作方式。一是积极发挥监事会的职能。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章程》《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工程建设、投资方案和财务状况,积极参与到重点项目、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维护出资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全面开展各项监督检查。要加强对重大经营管理活动、重要经营事项和关键管理环节,以及重要生产、经营部门的监督检查,探索建立监事会对企业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主要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资源开发情况、股权管理情况、筹措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关联交易、担保情况、物资采购、招投标情况、企业内控监督情况等方面开展监督。三是协调联动形成监督合力。目前监事会的监督力量还比较薄弱,要进一步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建立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监事会监督工作组。集合纪检、审计、人资、企管等部门的骨干力量,定期与这些部门协调与沟通,分析监督检查工作的形式,查找存在的问题,在监督工作中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共同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