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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确保扫黑除恶与“破网打伞”同步进行
发布时间:2019-06-14 10:14:30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兰州6月12日电(高翔)记者11日从甘肃省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6月10日,甘肃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568件2008人,提起公诉299件2044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甘肃省检察院及时制定下发《甘肃省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部门、推进措施、工作阶段和完成目标,提出了对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必须提前介入、必须由专门办案组办理、必须经检委会讨论决定后层报甘肃省检察院同步审查把关定性、必须从严从重提出量刑建议、对改变定性的必须经过两次退查、必须逐案深挖彻查“保护伞”、必须逐案提出检察建议、不捕不诉案件必须报上级院审批、必须纳入案件重点评查范围、必须由检察长任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的“十个必须”工作举措。

甘肃省检察机关组建了122个专门办案组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并制定出台《甘肃省检察机关涉黑涉恶案件同步审查报批规定》,要求各级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在提起公诉前,需经专门办案组、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委会讨论后层报省检察院扫黑办审查把关,确保定性准确、打准打狠。截至目前共备案审查316件,其中改变公安机关定性75件,甘肃省检察院改变下级院定性34件。

甘肃省检察院将督导作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抓手,先后派出五轮由院领导带队的督导组,对市、县级两级检察院进行督导检查,逐级压实政治责任,及时帮助基层把脉问诊、对症施策。通过督导建立完善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移送机制,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和“两个一律”,共发现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关系网”“保护伞”线索64条。

甘肃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大排查大核查”活动,对近三年办理的公诉案件和受理的来信来访进行集中排查,并将扫黑除恶与矛盾纠纷排查、村“两委”换届、社会综合治理相结合,充分发挥派驻乡镇检察室联系群众、了解基层的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线索排摸活动,共发现涉黑、涉恶、涉伞线索530条,全部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同时,对甘肃省扫黑办转交各地公安机关侦查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跟进分析研判,共督促公安机关核查96件、监督侦查50件。

针对中央扫黑除恶19督导组指出的对下指导不力、案件进展缓慢的问题,甘肃省检察院高度重视,提出了加快办案节奏、缩短诉讼周期,加强量刑建议、体现从严从重,加强监督效能、不留打击死角的工作要求,在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案件质量的同时,甘肃省检察机关积极改进办案理念,对基本事实清楚,证据比较充分的案件,边起诉边补强证据,全省50个办案组放弃节假日休息,在不到10天的时间内,对中央督导组督办的50件涉黑涉恶犯罪案件集中起诉,逐案提出量刑建议,形成办案规模效应。其中检察长和副检察长参与办案21件;突出“打财断血”,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25件;提前介入侦查48件,发出检察建议22条,深挖彻查涉黑恶案件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发现“保护伞”线索4条,均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据介绍,下一步,甘肃省检察院将重点在加大办案力度、加强协作配合、加大“破网打伞”力度等方面加强部署推进、持续发力。督促各地加大线索排摸和跟踪监督力度,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在办案中严查细审,注重发现案件背后存在的“保护伞”“关系网”线索,确保扫黑除恶与“破网打伞”同步进行。